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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8 1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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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Re:【热点】搜狐张朝阳:保护知识产权是文明人的
stephen_z: Re: Re:【热点】搜狐张朝阳:保护知识产权是文明人的选择
你可真够SB的,版权属于作家还是属于出版商?
那文章终于又被我找到了……
中文版:
http://rocksun.cn/promise-of-copyright/
原文:
http://questioncopyright.org/promise/
我在12楼只是说“据说”……
我可以认为你这回贴是人参公鸡吗?
补充,那篇文章中的一段(仍然建议大家把它完整地看一遍,至少有不少历史小故事可看):
安妮法案经常被视为版权的桂冠,它标志着作者终于获得了他们长期渴望的保护,即使现在,出版行业的法律论据和新闻稿中还是经常引用它。但是将其解释为作者的成功则公然违背了常识和历史事实[3]。作者从来都没有版权,没有理由现在突然要求这种防止他们作品传播的自相矛盾的权利,他们也没有这么做。出版商专卖的消失只是威胁了出版社本身,安妮法案是他们游说和斗争的结果。值得纪念的是当时Lord Camden所说的,出版商“…以请愿者的形式来到国会,眼中流着泪,绝望而无助;他们带来妻子儿女以博取同情,并诱导国会赋予他们法律的保障。”[4]为了让他们的论据更冠冕堂皇,他们提出版权本属于作者,能够以财产的形式出售给任何人——是人们期望的、正确的,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会出售给印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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