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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皮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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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20: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8年,暴雨公司出品的《预言OL》凭借各方资源和大步的让利、返利使得一个二线游戏的季度增长远远高于那些那些市场上的一线。由此大家可以看出今年的竟增势必更加激烈,让利的范围有会更加的突出。
  09年,网络游戏的市场几乎发展到饱和状态。国内网民比例是在不断的增加却也远远赶不上网游的开服速度,就拿每个服务器容纳100。那么现在市面上所在运营、测试、合作运营的游戏区服又有多少呢?仅盛大耗资数亿元取得总代理权的《永恒之塔》,凭借盛大10年所积累的各方资源仍不能把服务器达到爆满的程度,依然要靠技术手段创造爆满情景(永恒之塔服务器爆满程度本人继续保持怀疑状态)。而一些小的游戏厂商或合作运营商对于这种CPA(主要用与游戏人气),CPS(收拢优质用户)推广模式更加舍得出血。原因很简单,游戏行业入门门槛低的可怕。而且目前世面上大部分的网络公司都算皮包公司的行列,办公地点是租的,办公器材是分期付款的,IDC是租的,人员都是雇佣。一但出现什么问题,马上可以进行资产转移,而钱钱已经落入别人腰包。就算你心知肚明却没有任何办法。作为地推更可怜,每日辛苦奔波与各个网吧之间,张贴海报、策划活动、玩家推广,如果所服务的厂商发生问题,那么他们所有的辛苦都讲成为泡影。给予你们开启数据库又如何,鉴定合同又如何?只要地推所服务的游戏厂商不想支付,直接找个借口就好。比如,CPA推广:存在工作室刷号现象。CPS推广:玩家数据库遭到攻击。以上的那两种借口都能让你的努力全部成为泡影,数据库掌握在人家的手里,实在不行就把推广数据给清理了,你能如何?在法律上对数据库也没有明确的认定,目前推广唯一可以认定的法律凭据就是所服务的游戏厂商签字确认的有效文件。不过你能拿到嘛?就算拿到,服务的厂商一样可以进行资产转移。辛苦以后为谁忙???
  除以所述以外还有就是很多的游戏公司都存在子公司,或同一游戏、同一网站注册不同公司以方便规避法律问题。本人曾效力的金华某 网络游戏交易平台(据说排名第一,有待考证)就有两个以上的注册公司,一个在上海为X酷,一个在金华为利X。进入公司签定劳务合同的时候,才发现签定公司和该游戏交易平台上公布的不符,当时那个汗啊~~~~~~~~~

   不要说我写的是什么软文或抄坐文章,文章内所叙述的一切本人都能拿出证据,妄自菲薄小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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