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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6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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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休闲类游戏可能的发展
真的不知道按照这种观点,大名鼎鼎的模拟人生系列算不是算是休闲类游戏呢??因为休闲类游戏分类的标准就是:不是“以奖励为动力”的游戏,而是“以游戏过程的乐趣为动力”。也就是说,注重游戏过程和注重游戏结果对玩家的吸引力是完全不同的。(注重结果的游戏需要积累,一旦结果对于玩家来说毫无价值,那么积累结果就完全没有乐吸引力。)
“休闲类游戏可以收费”这句话是对使用网络平台来实现多人对抗的游戏而言的。以前要在同样的硬件环境和地理位置才能进行的多人对抗的游戏,现在借助网络也能便利的实现,这不是游戏软件本身的进步,而是可供使用的平台拓宽了。是多人对抗游戏本身要求提供网络平台还是网络平台发现可以进行多人对抗游戏??至少在国内,后者占绝大多数。而前者的例证,有BATTLE.NET,有SFC 卫星网,有PS2 BB。。。。。。那么BATTLE.NET收费吗?这个例子值得为研究“休闲类游戏可以收费”这个课题作反面参考。(我FT,BN居然成了反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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