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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需要创新!我有一个十分牛逼的创意,它已经颠覆了。。。。。。。省略一万字。
之后就是劈头盖脸的板砖:“创意不值钱”“执行力更重要”。。。。省略一万字
各种地方充斥着盲目的“小白”以及不管经验多少都跑出来拍砖的“砖家”。某些观念是在大家的心中根深蒂固的。。。
我们来看下百度百科上的创意的特点——新奇、惊人、震撼、实效。
实效乃是一个创意称之为创意所需要的必要元素。而实效就是真正产生实际效果和价值的东西。如果百度百科上是正确的话。那么这个观念可就要转变了,出现误差的地方,就是那些提出“创意的人”,也就是说那些人发的东西只能称得上一个“构思”或者是一个“想法”,他们所距离“创意”,还是有很大距离的。也就是说,创意是值钱的。
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假设这个说法不成立,也就是说对创意的定义是不具备有时效性的。那么创意和创新的来源——想象力呢?
以下是维基百科上关于创意的条目:
以非一般化的方式将看似无关的想法及观念加以结合的能力。(陈诗雅)
创意是要超越界限,重新定义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找出事物间的相关性,将既有的元素重新组合.(摘自<创意学>本书,作者为赖声川)
下面是有关于想象力的定义:
想象力是人在已有形象的基础上,在头脑中创造出新形象的能力。
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全部都是简历在头脑中已有的概念的基础上的。人在接受到外界坏境的影响下,对头脑中所接触到的事物加以改善、重新排列组合。
也就是说,所谓的想象力、创意、本质是在“山寨”。而关键之处就是这些已有元素的关联性以及结合契合程度的不同。不管是谁的创新,都是基于现实,基于已存在自己已认知的东西。免费游戏是基于“点卡收费”,图形游戏是基于文字游戏,包括现实中的创造发明。。。
那么我们来说一个感性一点的例子。一张原画的怪物之所以栩栩如生的呈现在人的眼前,让人觉得可怕,就是因为他们以人的认知为基础来设计的。对形状、明暗的分辨等。。。怪物的形状都是基于一些人类可认知,或者日常接触的东西来重新组合。而阴影也是按照光照的效果分为黑白灰。假设这只怪物的黑白灰是与正常人所见到的效果相反。或者说奇形怪状的看不出来“有序”的形状组合。那么这个怪物也不会给人带来以颤栗。越是接近“真实”的画,越是可以给人带来震撼。
那么,我们所做的事情,其实都是“山寨”,真正的创意,也都是由已有的事物重组,并且具备有实效的。
那么,好好干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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