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ad in game”这种想法的可行性。而不是游戏公司的市场定位。不过楼上那位兄弟既然已经谈到这个潜在客户问题了,我就接着说说我的想法。我不赞同“至于游戏公司,有很多客户真的认为面向对象是孩子,没有多少潜在的客户”这种说法,对一款要盈利的网络游戏而言,没有把那些没有稳定收入和长期支付能力的孩子当作主要目标客户的。现在,任何一款已经赢利的网络游戏。其主要客户都是成年人,虽然这个人群在整个玩家群中所占比例并不大,可是事实上网络公司的收入全来源于他们,那些占玩家数量决大比例的孩子们只不过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哪里热闹往哪里凑,你想赚他们的钱比让他们喊你亲爹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