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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永不放弃!!赖介婷独家披露米果事件最新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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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4 14: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game.163.com/06/0902/18/2Q1M74NU00311T2V.html


9月1日,网易如约对游戏米果邮件门事件中的关键当事人赖介婷小姐进行了专访。由于恰逢米果公司的最新公告发布,大宝以及另一名前米果的职员?? RTK的主程罗金海先生针对该公告也进行了一一驳斥 ,为使读者看得更清晰,特别将与此相关的话题单独成文。以下访谈内容与公告的回应相互补充联系,均为当事人口述并经过确认,请读者分别阅读,网易游戏频道以及撰文记者不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转载请注明网易游戏频道。

网易独家专访: 独家!当事人对9月1日米果声明的十大澄清

   还自身清白!前米果主程罗金海首度曝光真相

关于此次事件的前前后后,请查看特别专题——游戏米果真人“通缉令”震惊业界

(网易游戏频道记者新宇,以下简称新宇): 请问您何时进入游戏米果公司?在担任游戏制作人期间共负责了哪些游戏的开发?

(米果前制作人赖介婷小姐,以下简称大宝):我从2004年的4月初进入米果公司,到2006年的7月初离开,一共2年零3个月时间。主要负责《真封神》,RT-Engine的1代和2代,从06年的3月开始做全新的网游《如来神掌》,做到第一个Demo版,一直都是按照整个规划在完成。

新宇:您每天工作10几小时从没拿过加班费吗?这点是公司的惯例还是写入合同中的呢?

大宝:从没拿过。这是公司惯例。我在公司2年多,每天早上8点多甚至7点多就到公司,虽然老板没要求我打卡,但是我还是按照,公司的打卡记录都应该有显示。我常常通宵达旦工作,在公司那么久,从来没有对此说过什么怨言,总觉得为了工作付出,但现在觉得是白忙活了。

新宇:听说您曾经得到米果的3个大功?

大宝:年终的时候老板让部门主管自己填写开发真封神有功的人员,我给自己填写的与其他开发主管相同的记功奖励,正式公告的时候我是3个大功。相较于全公司是最高的。事后年终奖金的发放也根据了这个全公司奖励的标准发放。


赖介婷
新宇:原本在图表上看见游戏米果将参与本届CHINAJOY,同时展位面积也很大,为何最后临时取消了?

大宝:今年,本来在我的进度表中有东京电玩展TGS和CHINAJOY两个重要的展会,前者很早就因故取消了,而CHINAJOY原本预定将参加。可在5、6月时,公司召集了几个主管开了一次会议,讨论参加与否的问题。当时,张尧勇先生在分析了利弊得失后认为,新的网游《如来神掌》在06年12月底才会进行封测,在7月的CHINAJOY上进行宣传时间上并不十分合适,同时当时的异业合作也遭遇到一些阻碍。所以最终决定放弃参与本届CHINAJOY,但很奇怪的是,他在会议上不仅表示绝对不允许对外透露此事,同时也要求不允许告诉其他的开发人员,甚至主管级别的人物!

由于无需参与CHINAJOY展会,老板让我把原定的制作期做出更改,进度不需要如此赶了,可能会影响到2周的进度修改。可张尧勇却直接对我表示,你对其他人还是不要说出不参加ChinaJoy的事情,我当即表示对于部分主管级的人员,我没有办法修改进度却不说明。他竟然要我说谎,并且说政治家都会说谎,你不会学学他们吗?别告诉他们,我们今年不参加CHINAJOY。由于是来自老板的指示,因此我遵守了。直到最后一次进度会议,罗金海等几个RTK开发组的成员都问我,这样安排可以会来不及参加这次CHINAJOY。当时我才告诉他们,虽然老板不让我说,可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们,CHINAJOY我们可能不参加了。

过了几天之后,楼上25楼的公司同事突然问我,听说你们不参加CHINAJOY了。上面有人传说,是由于你们开发部的产品研发进度出现问题造成无法参加这次展会?当时我就否认了这点,但感到很压抑,这个大帽子扣下来我该怎么办?因此,当时我就很坚决的告诉张尧勇,虽然我们不参加CHINAJOY,可CHINAJOY的版本我依然会如期做出来。因为我们的工作进度与劳动合同是绑在一起的,如果延期就会受处罚。因此,我们还是决定7月底把CHINAJOY的版本做出来。

新宇:能否说说您被离职时当天的具体情况?

大宝:那天,他要求我取消了原定的一个会议,并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对你仁至义尽,你就做到今天,现在,然后拿给我纸箱,就叫保安主任带我下去。我当时就向他要求了3件事:第一、我要求给我办离职手续,结束劳动合同。第二、过去你曾经要求我担任另外一家公司的法人,现在要求取消。第三,他连续扣除我2年的股票要还给我。而他却非常蛮横的表示,我们法庭上见。

此后,我很生气的下楼准备整理自己的东西。我的工作职位允许我使用MSN,可当我打算关闭MSN的时候,旁边的保安就推了我一下,很凶狠的表示,别动公司的东西!他太太同时很大声的在旁边说,“你是被开除的!”可凭什么不让我关自己的MSN呢?保安不停在旁边说,你不要闹事。我就告诉他,我没有闹事,只是要关掉MSN和办离职手续。


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款
当时,看我坚持要办离职手续,副总立刻联系楼上,然后张尧勇和几个其他部门的人员一起下来,由于我坚持要办理离职手续,最后他只好同意让我上去办理手续。我刚上去不久,公安就来了。他太太还说和所长很熟,公安对她这种说法当时就很不耐烦。办完手续后,我看到离职单上并没有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签名。可当我要求之后,张尧勇却告诉我:“我从来不为这种事情签名!”我觉得他真是莫名其妙,是在藐视别人抬高自己的身价。迫于无奈,最后我让法务主管和行政部门的经理在离职单上签名,然后就离开公司了。

新宇:发生此事后,您从何时开始找律师咨询并申请仲裁?

大宝:7月4日我离开公司时并没有咨询律师。当7月6日,他对内发了一份公告说我破坏公司团结,同时要求我索赔69万。因此,我立刻托朋友帮忙找了一位负责相关领域的律师,全权处理此事。7月10日,我发现工资没有打入卡内,就知道他抱定主意不发给我薪水。事后,公司的法务主管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跟公司的律师进行协商,我认为该我的薪水不给我,还协商什么!后来行政部门的同事告诉我,其实这个月是算薪水的,但是我的上面是写0,这说明他是早就不想给我了。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
新宇:您说竞业禁止在米果的劳动合同中有10条之多,能具体说说相关内容吗?

大宝:是的,米果原先的一份竞业禁止并不完善,可能是在咨询过律师后进行了相当幅度的增加,现在足足有10条之多。(此时,大宝向记者提供了其本人的劳动合同,关于竞业禁止的内容请直接看所附的照片。)

新宇:高达21个月的违约金是当初写入合同中的规定吗?是否有合理的依据?

大宝:那是另外一个服务期协议,在我的劳动合同中也有相应的说明。(详情请见照片。)正常来说,必须要提供相对的培训,分房,户口等,服务器协议才可以在法律上被确认。而实际是没有提供过相应的福利。


合同最后落款
新宇:目前的法律进程走到哪一程序?对方是否配合?

大宝:我们按照正常程序做劳动仲裁。8月30日,我们已经开了预备庭,双方交换材料,我们的材料已经交给对方,可对方鼎鼎有名的商律师却表示他们的材料还没有准备好。他到底是忘记带?故意拖延?还是想先拿到我们的材料好有所准备呢?仲裁员当场也有和他说,如果这样,仲裁的时间将会拖很久。对方只说会在材料准备好后通知仲裁员,并由其告知我的律师,也没有表明具体的时间。而同时,对方还就服务期问题进行反诉,我已经将此问题交由律师进行处理。

新宇:您通过劳动仲裁主要提出了哪些条件?

大宝:我所申请提出的要求有以下几点:1、公司必须补偿给我6月份的薪资。2、由于公司没有提前1个月告知解聘,需要补偿1个月的薪资。3、公司开除员工按规定应给予的3个月经济补偿金,即业界普遍采用的N+1计算方式。(注:N为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赖介婷在米果工作2年,因此应补偿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按照上海劳动法规定,后面还可以跟的50%的经济补偿金,即1.5个月的薪金。5、从2004年4月进入米果到2006年的3月,公司每个月都有扣除我薪资的20%,说是为我买股票。可实际上,我却从没有得到任何的股票。合约上说明年底就应该给我,可当问张尧勇的时候,他却含糊其辞,没有任何表示。当今年2月续签新合同时,我便要求取消了这项,不要再白白扣我的钱了。这笔被扣除的总额也有近10多万。


竞业禁止十大条例
新宇:公司曾经有表示说愿意支付您6月份的薪水吗?

大宝:很可笑的是,他曾经向我的律师解释,6月份的薪水我们是愿意付的,可因为赖介婷多次拒绝,并且提供假的地址资料来回避我们给予她这笔薪资。给我钱为什么不要?他说我没有去公司领钱,薪水都是直接打入卡里就可以了,为何要我去公司领?

新宇:您和米果公司的老总都是台湾人,平时接触频繁吗?是否有过较为严重的摩擦?

大宝:除了工作以外,平时私下接触较少。我想最主要的矛盾就是2006年2月,我不愿意续签下一份合同开始。主要不愿意签的原因就是运营分成。在前一份服务期协议中,运营分成在合约上有所体现,可他却没有做到。他原先说忘记了,可当我们提醒他了之后,他也毫无表示,至今我们都没有拿到一分的分成费。

他为我们不签约这件事拍桌子大骂我,说出“你们有今天是谁的功劳?翅膀硬了,想飞了是吗?”“是不是Arden要把你们卖掉?”之类的话。他们一个拍桌子,另一个掉眼泪,我们心一软,最后还是签了,这才闹成现在的局面。

新宇:平时公司人员变动是否很频繁?主要离开的原因是什么?

大宝:我们开发团队人员变动率比较低,其他部门就很难说了。其中还涉及到一些内部的隐私问题,我想说的是,对于人员变动的看法和想法,我和张尧勇之间还是有些出入的。

新宇:在公司的最新声明中有提到您“在外面兼带薪之差”,可否就此作一澄清?

大宝:我不知道他说什么带薪之差所指为何,但是我想要说一件关于他要求我当另外一家公司法人的的事情。在2004年的10月,他把我叫到办公室,说公司邀请我担任另外一家公司的法人。我不是特别懂这点,当时他解释说,他自己和他夫人都担任了太多家公司的法人,不能再当了,而他信得过我,所以找到我。同时,有人举报25楼的游戏米果使用盗版软件开发游戏,当时正被版权局严查,他让我们搬到17楼就用成立的新公司名义去租房子,如果版权局再来就可以以这个理由来说服版权局。可后来,我发觉他似乎还是再用游戏米果来租用的17楼。这个跟他当初跟我说的理由是不符合的,或许他私下其他的操作吧!我不是很清楚!我有查过,我担任法人的这家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江苏的,一个是广西的,我完全不认识。我只是法人没有公司股份。这家公司是做商务咨询,可我从头到尾搞不清这家公司到底在干什么。

他答应当了法人后给我每月1000元的薪水,大约我领了10个月左右(这个记得不是很清楚)。很多朋友都说法人很危险,不是这么当的。当时因为我还是公司员工,我怕他翻脸所以没有提出不当法人的事情。直到我离职的时候,我就提出了要取消这个法人。事后,我又请律师帮我发一个声明给人事主管,我不要当这个法人。我同时递交了相关的材料给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要求他能和我办理相关手续。

接下来米果人事主管在电话中告诉我,王总说声明他收到了,如果你让罗金海下周来公司上班,那么王总就能帮忙。我当时就表示,第一,我和罗金海没有关系,他是否回去上班和我无关。第二,我是要求辞去法人,和罗金海上不上班毫无关系。可人事主管却回应,王总说如果不能让罗金海来上班,那就无能为力了。然后我就很生气的把电话挂了。

现在有关法人的事情还在处理,但是很可笑的是,我作为法人,可法人章、公司章、银行章等等都不在我手上,我对这家公司的一切完全一无所知。每年年检都只是让财务给我签名。说不好听点,如果这家公司以后亏损了,是不是还要算在我头上?

新宇: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开通了个人的博客?有人认为您是为了宣传自己,您如何看待?

大宝:此前,新浪也协助了我们很多,我以前从没有写过博客,偶尔只是看看别人的。平时写博客没有人会看,因为这件事使我感触颇深,觉得有些心情可以用mail的方式来表达,其实在这件事中很多朋友都会有各种心情。我觉得以我目前的情况,没有必要再宣传自己。这件事谁作为当事人都不会很好受。制作人原本都只是在幕后的,除非必要时必须接受开发的采访,否则不会出风头。

新宇:如果有公司愿意接纳您加盟,是否会考虑呢?

大宝:(笑)现在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现在说,公司善意提醒业界,其实就是一种恐吓。我们也不好意思连累别人,现在我们就多看贴,吃泡面。

新宇:游戏圈草根一族开通才几天已经有了6个QQ群约520名业界人士加入,您本人平时会关注草根群的发言吗?对于这些业界同仁的努力,您有何感言?

大宝:我很感谢大家声援我们真人大头照事件。我们几个当事人很久以后可能这件事就会慢慢淡忘,可关于个人的隐私权和人格是否可以用这种模式被诋毁和公开,这最后的评断可能比事件本身的结果还重要。草根群其实不是在瞎起哄,他们看到了事情的本质,在做一些努力,很感谢大家!

新宇:目前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媒体开始关注此事,您对于这场可能将旷日持久的官司报以何种态度?

大宝:我会继续坚持下去。因为这是评断这件事的根据。同时也相信邪不胜正。

新宇:非常感谢您接受网易游戏频道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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