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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强)11月2日,在第五届电信增值业务国际坛暨手机游戏产业高峰论坛上,搜狐IT独家专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副处长刘强。
刘强指出,目前外资只能进入手机游戏技术应用场面的开发合作,而不能涉及手机游戏内容的经营运作。
据悉,除了音像制品、电影院设立等规定之外,中国在WTO谈判中并未对文化产品做出更多承诺。刘强强调,针对电信运营,特别是增值业务运营,中国做出并履行了承诺,但电信运营只是建立网络环境和制造信息产品,在信息产品方面有很多的内容,是在文化部的管理范围之内。在网络文化产品内容方面,中国在WTO里没有承诺义务,从现在的制度来看,目前暂时不对外资开放。
以下为专访全文:
主持人:今天非常高兴能够邀请到文化部主管网络文化的领导刘处长到我们搜狐的聊天室。刚才刘处长谈得挺好的,就是关于手机游戏的政策环境问题。我们比较关心手机游戏速度增长的非常快,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以前的短信市场,您刚才提到管死和搞活的关系,我想知道在手机游戏方面政策的思路怎么在这两者之间取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点?
刘强:我们认为手机游戏是作为数字娱乐产品的一个种类之一,它的管理方式和我们文化部对网络文化管理的方式是一致的,政策都是一样的。至于说到管死和搞活,我觉得管死和搞活虽然是一个矛盾,但是实际上在政府的管理过程中首先要找到社会和产业的平衡点,这是我们现在需要找到的,只要把这个平衡点找好了,管死和搞活的问题也就不难解决。因为我们知道游戏在中国整个的思想认识上是不统一的,而且社会对它的议论也是有各种各样的态度,产业有产业的态度,社会有社会的态度,家长有家长的态度,作为政府部门来说,怎么把这些认识统一起来,既要发展产业,同时也要把它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的负面效益降到最低点,这也是我们怎么才能管死搞活的基础的东西。因此我们既要注重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要把社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点,这样使产业有非常好的形象,老百姓又在产业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得到娱乐和数字娱乐的消费,产业发展好了,老百姓也没有什么意见,形成一种共赢,社会、产业、政府共赢的局面。
主持人:今年这次会议也是把手机游戏作为一个专门的话题来讨论,您怎么看待今年到明年这一段时间手机游戏这个行业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刘强:我觉得今年到明年,手机游戏行业可能在这一年的发展过程中更多是在起步和成长的过程,如果说它发展成熟或者说得到很好的商业模式,我想还为时过早。但是这一年中可能手机游戏要解决这么几项问题。
第一,建立好的一种商业运行模式,对于商业运行模式,不仅是产业链各方需要有调和、平衡,需要不断的沟通、谈判,利益分享,同时还需要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和社会、和手机游戏运用的消费群体的具体需求产生很好的结合。所以我觉得在今后一年里可能建立好的商业模式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第二,在总体的手机游戏发展过程中,注重社会性、注重社会影响,以健康、休闲、正面、绿色的游戏作为我们运营商和手机游戏产业的一种主线性、主导性的东西,把这个产业从内容上能够做得非常好,内容上我们要做得非常好,容易为社会所接受,同时也把我们产业做出一种正面的形象。第一个是商业模式的建立,这非常重要。第二是内容方面要有非常好的社会形象和绿色的形象。
第三,手机游戏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更加要注重的是吸取以往其他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浮躁、泡沫,包括一种非理性的行为,不能说我们发展了,就无限制的把社会预期过于膨胀,应该还是有理性和冷静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这样我们产业才能走得长、走得远,否则的话,急功近利甚至说只讲故事不做实事,那么这个产业会衰败得非常迅速。
主持人:内容方面要做得比较规范,做正面、积极的。在内容审查制度方面,未来一年的时间里我们部里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新工作思路和政策出台呢?
刘强:手机游戏的管理和文化部对互联网文化管理的政策是一致的,管理思路就两个。第一条,规范经营主体,第二,实施内容审查。实施内容审查工作我们从04年已经开始了,文化部成立了内容审查委员会,我们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专家学者,包括教师,包括我们一线的工作人员组成内容审查委员会。内容审查是对文化产品基本的社会道德、基本的社会公德进行审查,就是说这些产品不能违背现在我们宪法所规定的基本的底线,我们就在这个方面进行审查,保证我们这个文化产品能够适合我们老百姓的需要,适合我们社会道德的需要,仅仅是这样。
主持人:未来一年当中会不会有新政策要出台?
刘强:我们新的政策在内容审查这一块就是不断丰富内容审查的标准,不断细化内容审查的一些细则,使我们内容审查能够做到针对性非常强,而且能够扶植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个比较明晰的标准,所以我们在逐步做这个工作,而是在我们工作过程中不断的修改,是一种日常性的经常性的工作。
主持人:这次看到有很多国外的运营商包括手机游戏厂商过来,您觉得外资的进入会不会使手机游戏增长?内容审查包括经营主体的规范工作是不是会复杂化?
刘强:不会复杂化。在我们管理过程中有一个基本规则,在互联网文化的运营环节我们现在还没有对外资实行开放,从运营环节里,外资的资本可能更加趋向在开发环节、技术环节,这种环节我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在运营环节我们现在没有开放,所以在运营环节里面也不存在刚才主持人所担心的问题。
主持人:可能存在一个矛盾,比如说我们对WTO的承诺,今年是电信增值业务开放的,而且地域是全国范围,您刚才说到外资进入手机游戏领域。
刘强:中国在WTO开放过程中对文化产品并没有做出承诺,但是具体的电信业务做出承诺,对文化产品没有进行承诺,只是在音像制品、电影院的设立上做出承诺。我们要搞清楚一个概念,电信运营只不过是建立网络的环境和制造出一些信息的产品,在信息产品方面有很多的内容,这块是在文化部的管理范围之内,但是作为文化产品内容这一块中国在WTO里没有承诺,对网络文化这块没有承诺。从现在我们的制度来看,目前暂时对外资不开放,在运营的环节,在网络内容运营的环节。
主持人:包括手机游戏也是,不能涉及到内容运营的层面,是吗?
刘强:对。
主持人:我们比较关心在一个部门协同和行业融合的问题,手机游戏这方面涉及到内容的监管和经营主体的管理,文化部、信产部、运营商,CP、SP,各部门的协调中文化部做了哪些工作?未来一年还会做什么工作?
刘强: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我们和信产部,我们在2005年共同出了一个文件,文化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关于推动网络游戏发展的意见,这个意见就是让我们两个部门对网络游戏,包括手机游戏的发展共同推动。信产部作为互联网的主管部门,网络建设、网络监管是他们做的,文化部作为网络上的内容监管部门,我们要共同推进网络游戏的发展,共同建立网络游戏的标准,同时在我们发现违法违规的一些情况下,我们有一种协同的通报机制和处罚机制,文化部和信息产业部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沟通和协调机制。这种协调机制是保证互联网管理从网络到内容的一种前提。
主持人:和电信运营商方面呢?
刘强:电信运营商方面,我们电信运营商从内容角度只是作为一个内容运营的经营主体,它就是作为一个主体。按照我们现在的管理制度他进行管理就可以了,他也需要拿到我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守各项规则。
主持人:我们文化部现在是怎么监管网络文化的工作?信产部往往和运营企业一起做,在内容监管方面,我们部里现在和运营企业有没有什么样的协同?
刘强:我们想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运营企业给它单独作为一种标准,但是任何一个运营企业,无论大还是小,都必须要遵守我们基本的制度,都基本上游戏产品都必须通过文化部的审查才能在网络上运行,我们也这样要求各个企业按照这样的原则做。因为内容管理和网络管理还不太一样,可能我们内容是一种通例的,是基本的大家普遍遵守的原则,没有特例。从内容管理、文化管理的角度,没有分门别类,都是按照通行的制度和基本一贯的原则做的。
主持人:07年会不会有一些新的制度出台,针对手机游戏方面的?
刘强:我想手机游戏制度将会随着文化部的网络游戏、游戏管理政策的出台而做。游戏的基本管理制度,文化部考虑并不仅仅针对一个种类考虑,而是针对整个游戏行业考虑。所以手机游戏单独的制度我想文化部不会单独出,因为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和具体的信产部的管理不太一样,他可能有行业细分的东西,我们是在内容最基本的环节上管,任何一个品种的东西都要遵守这种基本的原则,我们管理是一种底线和基础性的管理。但是怎么来引导这个行业?可能我们会有一些从政策层面或者是从引导层面,从提倡、倡导层面会有一些推动。比如刚才我分析四种游戏形态,手机游戏和后三种游戏形态相比它处在产业发展的先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引导,第一要让它出作品,第二让我们自主开发企业做强做大,第三我们的产品能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时能够和世界交流,就是要走出去。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处长。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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