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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庞建国 由会员:bjyr 转载 发布
1项目技术管理
1.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在企业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1.2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应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和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可自行制定特殊的技术管理制度,并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1.3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技术管理基础性工作。
2 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3 技术开发管理工作。
4 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
1.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 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 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4 负责技术交底。
5 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6 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7 审定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 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事故。
9 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0 领导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1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攻关。
1.5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按过程控制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内部审查,并汇总意见。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与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会审,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进行一次性设计变更洽商。
3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料代用,可向设计人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4 编制施工方案。
5 技术交底必须贯彻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求。书面资料应由签发人和审核人签字,使用后归人技术资料档案。
6 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人的技术管理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其施工方案的制定、技术交底、施工试验、材料试验、分项工程预检和隐检、竣工验收等进行系统的过程控制。
7 对后续工序质量有决定作用的测量与放线、模板、翻样、预制构件吊装、设备基础、各种基层、预留孔、预埋件、施工缝等应进行施工预验并做好记录。
8 各类隐蔽工程应进行隐检、做好隐验记录、办理隐验手续,参与各方责任人应确认、签字。
9 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企业的技术措施纲要实施技术措施计划。
10 项目经理部应设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建立技术资料台账。
2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2.1. 项目技术管理责任保证体系
2.2. 项目技术管理职责
2.2.1项目总工程师
(1)组织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冬雨期措施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架子搭设方案,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编制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2)单位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并向技术部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3)负责指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请示上级解决;
(4)负责组织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组织项目经理部范围内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6)负责技术革新、科研,三废治理计划的应用实施;
(7)对施工中的安全负技术上的责任;
(8)对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行全面交底;
(9)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及定期移交归档;
(10)领导全项目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安全教育。
2.2.2项目技术部经理
(1)参与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冬雨期措施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架子搭设方案,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编制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2)参加图纸会审,处理设计变更,负责向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贯彻执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操作规程,参与质量和安全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主持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工程交工验收;
(5)组织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2.2.3 项目工程师
(1)参加图纸学习、审查和会审,办理设计变更有关事项;
(2)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结合施工实际,制订具体的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3)协助技术部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向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4)会同项目经理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审定有关技术资料;
(5)参加队月、旬作业计划的讨论,协助技术部经理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6)根据设计要求,提出零配件加工件,委托加工计划,并在收货时配合有关人员检验质量;
(7)参与项目经理部双革、科研计划的制订,参加双革,科研活动,审查合理化建议,交流技术情报资料,填报双革、科研报表;
(8)组织开展技术业务学习。
2.2.4项目施工工长
(1)对施工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2)遵守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程序,保证不合格品不进入下道工序,并对过程控制引起质量问题负责;
(3)检查班组“工序三检”,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
(4)具体执行产品标识管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5)做好施工记录,对质量记录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2.5项目技术资料员
(1)负责图纸的收集保管,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技术资料整理要求装订成册并存档;
(2)负责下发、收集、检查各工序原始记录;
(3)对全部收存资料进行编目、登记造册;
(4)及时收集汇编各种试验数据、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负责工程各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
(6)负责整理、编制竣工文件;
(7)严格执行资料保管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做到真实、可靠、齐全。
2.2.6项目测量工程师
(1)在项目总工指导下完成项目施工测量工作,为工程施工提供依据;
(2)放线工作,放线前必须认真熟悉图纸,放线结束后由公司测量人员组织复测,并通知甲方、监理验线,合格后方可施工;
(3)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水准点进行工程水准测量,为便于工作,应在基坑周围布置基点,基点布设后由分公司测量人员进行复核;
(4)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认真执行测量规范,保证测量精度,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仪器,以免仪器受振倾倒,碰撞以及他人操作而损坏;
(5)测量仪器、工具应按劳取酬规定周期送检,工作中,如发现仪器误差过大或受损时,应及时送检测中心校正;
(6)应经常保持仪器的清洁,仪器用专业工具清擦。
2.2.7项目试验员
(1)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各项原材、施工试件取样送检。
(2)负责监督、检查进场各种原材料材质,及时整理试验成果,及时汇报;
(3)做好现场混凝土台班,混凝土塌落度,试块的台帐及原始记录。
3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3.1图纸会审
3.1.1 图纸会审程序
图纸会审包括熟图、初审、内部预审三个阶段。
(1)熟图:各专业技术人员在领到施工图纸后必须先认真学习,弄清设计意图及技术标准要求,熟悉工艺流程及工程特点等,必要时可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工种图纸进行详细的核对审查,以便进一步弄清设计意图,检查图面有无问题。
(3)内部预审:是指项目经理部内部各专业工种间的施工图审查。核对各工种各专业间的相关部分有无矛盾,并协商配合施工事宜。
3.1.2参加会审的单位
参加会审的单位:施工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主持,邀集有关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3.1.3图纸会审的要点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设计、施工规范和有关规定。
(2)设计是否符合施工可行,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3)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4)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之间及设备安装各专业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5)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点是否相符。
3.1.4图纸会审注意事项
(1)会审时,建设单位要派人做好会审记录。
(2)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由设计单位负责处理或解答。
(3)会审后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表示同意的,一般以一式五份,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后送交设计单位,经设计单位签章,送有关施工单位据以施工。会审纪要,要注明会审时间、主持单位、参加单位以及参加人员,作为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存档。
3.2技术洽商管理制度
3.2.1认真执行按图施工的原则,需要变更时应坚持先办洽商后变更施工,不得后补洽商。为加强施工的科学性、计划性应坚持一次性洽商。
3.2.2洽商一般由项目技术部负责办理,由项目工程师负责洽定,技术部分发,解释,存档。技术性洽商必须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证,签字不全的技术洽商无效。
3.2.3洽商中部位、内容应明确具体。技术性洽商中的经济问题要明确经济负担责任和材料的平、议价问题,便于结算调整。
3.2.4涉及规划位置变动、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改变结构形状或尺寸、改变使用功能等内容的洽商,建设单位必须持有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并报分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方能签定。
3.2.5洽商变更如增加较大工作量致使工期延长,事先应报分公司总工审定批准,方能签定。
3.2.6技术洽商应按单位工程登记,按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原件两份保留存档,记入洽商台帐。洽商应及时由资料员转发至持有图纸的有关施工人员及部门。
3.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3.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的分工,原则上应与企业的技术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相一致,编制的具体分工由总工程师决定。
3.3.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指导单位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应该集中各种管理系统的意见,所以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项目负责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议定施工方法、措施、现场布置、设施、总进度等主要方案后,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编制,由技术部负责汇总成册,并办理上报送审。
3.3.3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冬雨期措施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架子搭设方案,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的审批
项目编制的一式两份报公司,由技术科组织有关科会审,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技术科办理批复手续,一份转发项目,一份留技术科归档。
(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向有关部门、施工人员和班组进行交底,由总工主持,技术负责人交底,明确各项工作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负责人。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工长组织实施,发现执行有问题时,工长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提请原编制部门决定是否修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应办理审批手续,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原组织设计考虑不周,需对原组织设计进行变更时,应做为施工组织设计补充部分予以实施并归档。
(2)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定期检查,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参加公司组织的“组织设计实施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并作出记录。
3.3.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与内容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是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具体化,也是建筑安装企业编制月、旬作业计划的基础。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是:
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建筑安装企业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建筑总平面图,房屋及构筑物施工图、工艺设备布置图及设备基础施工图,预算文件、勘探资料、领导意图、现行施工定额、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指示。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特点、施工期限及特殊要求等。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包括下列消防内容:
①建设工程位置、建筑层数、面积、高度、施工工艺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②生产、生活用火区(如锅炉房、沥青锅、茶炉房、厨房)等位置。
③各种临时建筑的位置、结构、防火间距和用途。
④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点、堆垛体积等。
⑤工地消防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消防车道、宽度和消防泵的位置(包括泵的型号、规格)、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等。
⑥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4)施工方案
①主要项目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流程。
②注意项目施工方法中关键部位有针对性地保证质量措施(必要时应包括详图和计算)。
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保证质量、安全生产、防火、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机具需用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5)各项管理措施
技术质量管理措施:除严格贯彻上级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外,应结合工程特点,组织项目施工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搞好技术培训,如何做好隐、予检工作,并做好样板间、样板墙、样板段、用样板进行交底,按样板标准验收。
(6)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①针对不同工程特点的坑.洞.口.,”三宝四口”高处作业的临边工程.高空作业的防护棚,施工用电闸箱,电源线路,潮湿作业低区照明、漏电保护器等可能造成施工安全的危害,应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害,保证施工安全。
②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哪些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安全装置上加以控制等。
③针对工程采用有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或有爆炸危险材料的特点,从技术上采取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④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 环境保护措施
①制定防止大气污染措施,减少扬尘措施,对土方开挖运输,渣土清运,现场垃圾清扫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②制定减少污染消烟除尘措施,对烟尘设备进行控制;
③制定防止水污染措施,对油漆.化工材料进行防渗透措施及食堂下水隔油措施;
④制定防止施工噪音污染措施减轻由于施工造成的措施;
⑤制定减少噪声扰民措施,建立扰民小组。
3.4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3.4.1技术交底:应包括设计交底(审图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是分部分项施工技术交底。
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
交接双方在交底记录上签字、注明日期,一式四份,一份交工长,一份交质检员,一份交技术资料员存档,一份由交底人存查。
3.4.2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书面交底,由施工员(工长)对作业队书面交底,特殊分部工程由项目总工对工长、内业书面交底。
3.4.3有条件工程部位,可先做成样板,用实物交底。
3.4.4书面交底力求简明扼要,重点交清设计意图(如结构工程应交清尺寸、标高、墙厚、分中、留洞、砂浆及砼标号、予埋件数量、位置等)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为配合比、工序搭接、施工段落、施工洞、成品保护、塔吊利用、安全架设和防护等)和工程负责要求等,对工艺操作规程,工艺卡等应知应会可组织单独学习。
3.4.5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所作交底记录的内容和质量,应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工作认真、交底全面的施工员应给予表扬,组织交流或给予奖励。
3.5材料试验管理规定
3.5.1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要严格按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对水泥、钢材、沥青、焊条、焊剂、轻骨料、防水材料、新型材料,应有合格证,进场后要复试,进口材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用于工程上,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注明处理意见,去向应有记载,存入技术档案。
3.5.2材料进场合格证、复试合格证由材料供应部门交技术部资料存档,并负责登记台帐,纳入竣工技术资料。
3.5.3材料试验项目主要为水泥、钢筋、结构钢材、电焊条、砖、砂、石和防水材料等。
3.5.4水泥试验
(1)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核验。
(2)对水泥质量(如地方小窑水泥重要工程不准使用)有怀疑,进口水泥或国内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的,以及无可信质量证明依据的水泥必须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构使用。
(3)试验内容:必须试验项目为抗压强度、抵折强度;安定性。必要时做凝结时间等项目试验。
(4)水泥试验单的子目应填写齐全,要有品种、标号结论等,水泥质量有问题时,在可使用情况下,应注明使用工程项目的部位。
(5)凝土砂浆试配单、混凝土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单上注明的水泥品种标号应与出厂证明或复验单上的一致。
3.5.5钢筋试验
(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进场(厂)时应按规格批量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加工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性能的检验。
(2)使用进口钢筋应复试机械性能及化学成分,有焊接要求的应做可焊性试验。
(3)钢筋集中加工,应将钢筋复验单及钢筋加工出厂证明抄送施工单位(钢筋出厂证明及复验单原件由钢筋加工厂保存)。直接发到现场或构件厂的钢筋,复验应由使用单位负责。
3.5.6砖试验
(1)砖要有出厂合格证、注明品种、标号(抗压、抗折强度)及批量。
(2)砖进厂后即应抽取试样做抗压、抗折强度试验及检验外观等级,合格后方可使用。
3.5.7砂、石试验
(1)混凝土工程所用的砂、石按产地不同和批量要求进行试验,一般混凝土工程的砂、石必须试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水率、比重、容重、含泥量。对超出规定,但仍可在某些部位使用的应注明使用部位及处理方法。
(2)对C30号及C30号以上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特殊部位混凝土的粗细骨料,设计提出要求的可增加有害杂质含量试验。
(3)混凝土中掺用的外加剂应符合有关标准并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外加剂必须经过本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同意使用的合格产品)。
3.5.8防水材料试验
油毡:要有出厂证明,(包括商标上有技术指标,必要时可将商标揭下存档),内容包括品种、标号等各项技术指标。并应抽样检验,必须试验项目为:不透水性、拉力和柔度,使用单位应在出厂证明或试验单上注明设计要求油毡的品种、标号。
3.5.9电焊条要有出厂证明(如包装商标上有技术指标,必要时可将商标揭下存档),并应注明使用部位及设计要求的型号。
3.6施工试验管理规定
3.6.1基础回填素土、灰土、砂卵石时,为保证密实,应做密实试验、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按技术标准规定执行。
3.6.2混凝土试块强度、砂浆试块强度
(1)砼的质量应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依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第3.0.1规定组数留置。
(2)砂浆标号应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依照《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第3.0.15条规定的组数留置。
项目试验工负责试块的制作、养护、送试、所有试块应注明标号、工程名称、部位、成型日期、并登记台帐、保证按时留置、按时试压、试压不合格的试块及时提请技术部门解决。
(3)混凝土结构用砂、石料应做含泥量、含水率、粒径级配试验。试配,开盘时应由项目技术员(或施工员)配合试验员进行验磅、测试坍落度、并作记录。
(4)结构拆模应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施工员提出申请,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浇筑时间、养护龄期、施工部位,经换算强度(重要结构,冬期施工拆模,须经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试压)后,达到要求后批准拆模,并办理批准手续。
3.6.3钢筋焊接试验
(1)凡对钢筋进行点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等均应按《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的规定进行焊接试验,并在报告单上注明焊接人姓名。
(2)钢筋焊接接头应分批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结果应符合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
(3)电弧焊试验报告须注明使用电焊条的牌号(型号)、规格、结论中应有拉断区域(焊缝或影响区内外)、脆断还是塑断记载。
3.6.4防水砼抗渗试验
(1)防水砼结构应采用普通防水砼或掺加剂的防水砼,其配合比通过试验,配合比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08-83)第2.2.4条的规定。
(2)防水砼结构的抗渗性能应以标准条件下养护的防水砼抗渗试块的试验结果评定。试块留置应符合上述规范第2.2.2条的规定、结论明确。
3.6.5防水工程(包括基础、屋面、楼面与厕所、外墙砼挂板的拼装缝)竣工后应做浸水、淋水试验、试验由施工员组织、质量员参加、试验合格后填写记录一式两份交项目资料员归档纳入竣工技术资料。
3.7工程预检管理制度
及时进行工程预检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重要环节,未经预检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土建工程主要预检项目:
3.7.1基础尺寸:轴线、端面尺寸、标高(槽底)垫层标高。
3.7.2墙体:包括各层墙体轴线和标高、端面尺寸、门窗洞口位置线和皮数杆、楼层50厘米水平线检查。
3.7.3模板:模板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和予留孔位置、支撑牢固、模板清理、清扫口留置、施工缝留置、脱模剂涂刷等。
3.7.4予制构件吊装:安装位置、构件型号、构件支点的搭接长度、标高、垂直偏差以及构件裂缝、损伤处理等。
3.7.5设备基础:浇筑前应对基础位置、标高尺寸、予埋件、予留孔洞进行预检。
3.7.6钢木屋架、加工件、水电加工件加工前应对大样图形尺寸、数量、做法进行预检。
3.7.7各层地面基层处理屋面找平层的坡度、各阴阳角的处理。
3.7.8混凝土施工洞留置的方法和位置、接槎的处理。
3.8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3.8.1隐蔽项目是指为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并由复验人做出结论。
一般部位:由主管施工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由项目技术部组织,技术负责人主持、质检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由技术部办理验收手续登记归档,移交技术资料保管人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重要部位: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是在项目隐蔽验收合格后,由技术部联系建设单位约请设计人员,进行鉴定验收或确定处理方案,并办理验收手续,并登记归档移交技术资料保管人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3.8.2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
(1)地基:包括土质情况、标高、几何尺寸、(验收前应整理好钎探记录和平面布置图)。
(2)基础、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包括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接头及位置、除锈、锚固长度、保护层、代用变更情况等。
(3)现场结构焊接
钢筋焊接:包括焊接形式及焊接种类,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厚度及外观清渣等。
(4)屋面、厕浴间、地下室、外墙板等防水工程:包括防水层下的各层细部做法,地下室防水变形缝、止水带作法、过墙管等。外墙板空腔、立缝、平缝、十字缝接头、阳台雨罩接缝等。
(5)室内地面基层处理。
3.9基础、结构验收记录管理制度
3.9.1单位工程进入主体结构施工前,必须进行基础质量验收,装修
前必须进行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础、结构验收要核查主要技术资料并进行外观抽查,结构验收可分段进行。
3.9.2基础、结构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先进行内部验收,预检合格后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合验并办理签证后交质量监督部门核验,验收单由资料员归档,纳入竣工资料。
3.10施工日志管理规定
3.10.1施工日志按单位工程建立,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逐日填写,日志所列栏目应逐日逐项填全。
单位工程施工日志由施工员负责填写,分散小工程由工程负责人填写。
3.10.2施工日志记载了整个施工过程中气候、施工班组、形象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工作、洽商停工等全部生产和技术活动,是全面、完整、综合的原始资料,是总结工作、改进各项管理、分析问题的依据,必须认真记录。
3.10.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每月审核一次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填写水平;公司技术科每季检查一次,对填写全面质量好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并组织交流。
3.10.4竣工及施工日志由项目技术资料员收集归档,纳入竣工技术资料。
3.11竣工图管理规定
竣工图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或请技术科协助)描注,并应在正式验收前完成。
3.12其它技术资料归档内容及管理
施工执照及开工报告:项目计划员收到的施工执照及开工报告,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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