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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币”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网币”不下数10种,且大都可用现实货币购买。
令人关注的是个别网络虚拟的“网币”在一些网民手中竟成了人民币的“等价物”,由于各种“网币”可以冠冕堂皇地兑换成人民币,从而进一步滋长了网络偷盗、诈骗、赌博等网络犯罪行为的蔓延。因此,相关管理部门正在对网络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将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作为网上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吴学安
时下,为了方便玩家进行网上支付,一些游戏运营商和门户网站纷纷推出各种名称各异的网络虚拟货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网络虚拟货币不下数10种,国内各个网络运营商和门户网站几乎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络虚拟货币,且大都可用现实货币购买。
以腾讯公司推出的Q币为例,Q币官方价格为1元人民币1个,网民可通过银行卡、电话银行等多种形式购买并存入对应QQ号的个人账户中。Q币可以用来支付QQ会员服务、购买QQ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购买QQ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等。
虚拟财产也是财产,早已得到法律界的广泛认同。但国内现行法律在个人财产保护方面在对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缺乏硬性规定的“盲区”,往往造成玩家的“网财”失窃被盗,报案后执法机关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这样就直接导致出现很多玩家在丢失“网财”后处于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网络货币具有人民币账户充值性质却得不到有效保护,运营商吸引用户不断充值类似于非法集资,而且广泛存在以网币为掩护进行赌博的现象。”在今年“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列举了网络虚拟货币因缺乏监管而产生的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如何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话题。
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网络文化兴起的同时,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自然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就现实情况而言,对“网币”等虚拟财产进行立法保护,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对于“网币”的法律属性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便法律确立“网币”合法性,实际保护也很难操作。所谓“网币”说白了就是一些电子数据,对此确认需要对服务器进行繁杂的查询。一般诉讼过程中的取证方式,如公证、鉴定很难应用于此类案件;另一方面,在网上,除了一个ID号,你不清楚对方的任何情况,并且“网币”等虚拟财产的价值如何衡量,与人民币如何进行兑换,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果法律制定的规则过于复杂,难以监管或执行成本过大也会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由于网络虚拟“网币”充值和实际提供服务的过程是分离的,运营商在用户充值网币时就取得了销售收入,用户的网币即使被盗也不会造成运营商的直接损失,因此,运营商对保护网币安全的态度往往比较消极,造成具有人民币充值账户性质的网络货币,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容易造成用户的损失。除此之外,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运营商可以利用网币逃税,或者虚造收入洗钱。有的运营商还通过非常优惠的促销活动鼓励用户多充值网币,而相当一部分网币在账户内休眠,其行为类似于非法吸纳资金,有滑向非法集资的危险。因此,有识之士认为,国家应尽快地明确网络虚拟货币的主管机构,由主管机构针对虚拟“网币”目前出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尽快制订出对网币的管理办法。
尽管目前立法规范网络“虚拟财产”无论是在技术层面上,还是在可行性上,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尽快制定出相应的立法切实保护网民的虚拟财产权和相关权益已经迫在眉睫。对于“网币”的监管,内业专家认为应从维护网民的合法财产权出发,建立起保护网民虚拟财产权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如对网上购物应建立“追踪机制”,完善网上追踪系统,这样出现“网币”等网财失窃事件后,可以及时找到相关的责任人,做到有责任可查。目前最简易可行的方法是利用现实世界中成熟的银行支付系统,由网络运营商与银行联手,所有支付行为均通过银行,实行银行实名汇款制,保证网民身份的真实存在性,从而保障网民对于“网财”拥有的合法权益。当然,对于网民来说,应该把网络作为增长见识,拓宽视野的工具,在玩网络游戏时,要理性面对虚拟财产,千万不要过分追逐,免得既浪费宝贵的时间,又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来自: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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