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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成为互联网第二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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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0: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布斯中文版每年会做一个“中国最赚钱的移动互联公司”排行(数据合作方是艾瑞)。今年与去年评选范围的不同在于,去年的评选范围限定于“收入或流 量超过 50%来自移动互联网的公司”,而今年的范围变更为:所有公司的移动互联网相关收入(硬件除外)。于是,去年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传统PC互联网公司,可以以 其移动部门的收入参加评选。以下是这次评选及结果的相关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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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动互联网仍然是传统PC互联网巨头们的天下。

  在评选出的35家公司中,有13家是在传统的PC互联网领域占有重要地位的公司,其中有12家排在前20名之列,而排名前十的公司中这一数字则高达7家!其中,腾讯、京东和阿里巴巴占据了前三名。

  艾瑞咨询研究院院长曹军波解释了传统大佬仍然占据优势的根源,他认为根源是移动互联网目前的收入模式和商业模式相比传统互联网,都还没有出现颠覆性变化。

2、电商、游戏、无线增值成为企业移动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35家公司中,以电商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为10家,游戏为8家,无线增值为6家,移动营销网络为5家,搜索3家,浏览器、媒体、阅读、应用商店和支付各一家。(注意,一些公司实现了多元化的收入来源。)

  在排名前十的公司中,有6家以电商为主要收入来源,分别是腾讯、京东、阿里巴巴、大众点评、买卖宝和凡客。

3、多元化的收入来源让腾讯成为移动收入最高的公司。

  腾讯在移动互联网上的收入来源包括电商、搜索、无线增值和游戏,实际上排名第五的买卖宝也是腾讯系的公司,该公司抓住了那些以无线互联网开始自己的首次购物体验的“三低”人群。

  该报告数据来源及统计方法说明:根据艾瑞中国移动智能终端用户行为研究产品mUserTracker的移动网民流量监测数据,和B2C、C2C网络零售平台 监测服务iEcTracker的销量监测数据,估算企业移动端营收、筛选候选企业,对于上市公司采信其财报数据,对于非上市公司通过公开数据、访谈结合艾 瑞数据监测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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