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1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于近日公布由新闻出版总署修订起草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在《办法》中提及对于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或境外授权网络游戏的部分决议。目前该《办法》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办法》中强调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由相关所属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的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停止接入服务、关闭网站等实际处罚;其中涉及到刑法的部分,将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办法》中可以看到,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将会在未来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影视娱乐(包含网络游戏)行业的一些现象,并将在未来促进相关出版事业法律法规的规范化发展。
来源: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