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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消息,今日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广东高院开庭并宣判,判决被告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原告腾讯公司要求赔偿的1.25亿人民币经济损失缺乏足够依据。奇虎公司被判向腾讯赔偿500万元,并在其网站首页上和其它媒体的显著位置上刊登赔礼道歉。
对此360发表声明称判决并不公正,将继续追究腾讯的责任。
具体判决如下:
1、奇虎公司被要求赔偿500万元;
2、奇虎公司要连续15日在其网站首页上和其它媒体的显著位置上刊登赔礼道歉;
3、驳回腾讯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4、666,800元的诉讼费用由腾讯公司负担166,800元,奇虎公司承担50万元。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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