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是杭州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的代理运营商。
去年7月,钱某代理的分区被人攻击,致使游戏玩家无法正常登录,而自己前期投入的4万元广告费也“打了水漂”。
他怀疑是有人蓄意破坏。
因为不清楚破坏者是谁,钱某为泄愤就产生了干扰其他代理运营商的分区服务器的想法。
但钱某自己并不懂远程攻击技术。
他在网络上找到了金某,两人约定以150元的价格攻击一次。
2012年7月6日至8月10日期间,钱某将IP地址和端口号陆续发给金某,金某通过“DDOS”方法进行恶意攻击。
每次攻击成功后,钱某通过财付通给金某汇钱,总共支付1200元钱。
据了解,金某采用网络流量攻击,使得数据发生拥堵,造成部分服务器异常断线、网络连接变慢、被攻击服务器断网等情况发生时间累计长达15小时以上,进而导致该分区游戏玩家的流失、游戏的信誉遭到损害,一些代理商的广告投入也有损失。
这款游戏共有非重复的注册用户82000余名。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钱某、金某已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的,但其中的打击报复行为可不能免责。
10月29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钱某、金某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了公诉。
via:网游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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