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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给网络拟登新三板 自曝无证经营游戏无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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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10: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游戏运营、推广公司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给网络)拟登陆新三板,其在公转书中自曝,公司未取得任何经营资质情况下曾运营了一年多,同时,公司所拥有的15款游戏均尚未履行前置审批手续,有被迫停运的风险。

  “先斩后奏”:去年无证经营实现6500万营收

  分给网络在2014年主要业务是开发手机游戏,并未涉及运营和推广业务。而从2015年开始,分给网络自称为了拓展收入来源,开始同时进行游戏开发、运营和推广业务。

  据了解,要从事运营和推广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但分给网络在2015年始终未取得经营资质,而是处于无资质经营的状态。

  分给网络需要取得的资质有两个,一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需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公司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而分给网络在2016年即从事网络运营一年之后才取得这两个资质,其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在2016年2月15日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在2016年6月21日取得。

  分给网络表示,公司在2015年存在未及时取得经营资质而开展游戏运营和推广业务,可能受到有关部门追溯处罚的情况。

  新三板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分给网络的游戏运营和推广业务为其带来了6499.22万元的营业收入,占到总营收的92.94%。而在2014年分给网络尚未开展游戏推广业务,游戏运营业务仅有9.12万元收入,占当年营收的4.68%

  15款游戏均无前置审批

  分给网络开发、运营和推广的手机游戏共计15款,其中属于公司自主研发且运营的游戏有7款,代理运营的游戏有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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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给网络公转书截图

  据了解,网络游戏内容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在线交互使用或下载等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出版行为,须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办理前置审批,取得审批文号和版号。但是,分给网络运营的上述15款网络游戏均未履行前置审批手续。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今年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中要求,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移动游戏,不得上网出版运营。

  分给网络表示,公司存在的上述行为将招致行政处罚,可能出现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以及最高额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而截至目前尚未获得审批的15款游戏,存在被停运的风险。

  相关阅读广电总局新规:7月1日起手游未经审批不得上线

via: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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