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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 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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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谈谈网络游戏的创意
如楼主说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不太理解什么是活,什么是死,希望能理解,呵呵.
另外不知道上面的某些人认为先有商人而后再有科学家的,还是先有科学家而后有商人?
商人只看利,科学家只重人和社会进步,
初期,商人用科学因为科学是让社会进步的.商人可谋大利
后期,商人不重科学是因为科学进步太快,自己成本都没有收回来就要进步了,更多的人民的利益增大了,而商人投的资金多赚得钱却少了,什么时候更新产品,优秀的商人不会主动把最优秀的产品一口气发出来,只会慢慢的发出来,让你不得不一次一次的买总是有那么一丁点问题并不完善的产品,只是因为利太少了才这么做.最好的优秀产品只是杀手刹,sony的PS3,任天堂的NDSL之间的竞争能体现出来.受到威胁才拿出来.
而对一个科学家而言,只要有钱研究根本不在意赚了多少钱,爱笛生是个例子!袁隆平也是个例子!~~~说白了商人只对钱敏锐,对其它的感冒!如果以一个商人的态度和观点去理解,你根本理解不了创意!这基本是个艺术创作者的专利! 一个以赚钱为中心的艺术品永远是个次品!好的艺术品是用心来"感染"人的,很多好的艺术品宁被收藏而不被拍卖!拍卖只是因为喜爱而产生的一种被商人利用的现象.
无论在中国古代,还是在外国古代,创意的用法都很明确,特别在对神化的理解上,这里有很多创意的表现.中国八仙过海,钟魁(有一本书说其实是花的音义和形似,本草纲目中记)~希腊神化中的众神,迷宫中的弥诺陶洛斯(牛首人身的怪物)无不是基于创意法则而创作的.
以前看过日本片子里说到人创造了神,当神阻挡了人,人又灭了神的说法.(宫奇峻的幽灵公主里面就有提到这种思想)
围棋是每一个中国人都知道的东西,他的规则很简单明确,在一定数的四方格内,一人一回;四周不可被围,否则就死;最后谁的子多就胜.
可是这么简单的法则确随着四方格的增大,便有了无穷的变化.
创意的法则也是一样的,不要看它很简单,把他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就有了无穷的变化,因为我们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穷无境的环境.和围棋的四方格一样是可以无穷无尽的展开的.围棋的四方格是二维,我们的生活空间更是三维,其变化更是围棋所无法比拟的.~~~棋无常局!创意焉有?
道德经为道家所用而成道家,道家为武学所用又产生了更接近人民生活为人所理解的各种武学,迷踪拳,八卦拳.道家为巫术结合又产生了道士驱鬼.
道德经的: 有和无本身就是法则,他既是分解(混元所分),又可以合并(成为混元或阴阳相生),他既可以衍生(五行八卦)\升华(万物生灵)\嫁接(人可变鬼,鬼可变人.人变鬼转生,鬼变人苟活)\逆向(反老还童,人死入尘)
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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