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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的高某在玩网络游戏的过程中,轻信了游戏内低价销售虚拟币的消息,本想充值10元的游戏币,却不料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白白损失了65000元。近期,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3年6月初的一天下午,高某在玩某网络游戏时,看到游戏里有人发布销售虚拟币的通知,立即联系了卖家,但是当其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后,发现卡内的65000元不翼而飞了。原来这只是对方利用钓鱼网站布置的一个陷阱。法庭上,被告人王某交代,他和另一名被告人林某(另案处理)合作,由林某搭建虚假的钓鱼网站,然后王某在网络游戏里发布销售虚拟币的通知,并留下联系方式QQ号码。
被害人“上钩”后,王某便通知同伙林某,林某将虚假网站链接发给被害人,被害人点击链接后进入支付,在此支付过程中,林某窃取了被害人的网银账号、登陆密码,并通过骗取验证码的方式,获取了被害人的超级网银使用权限,借此将被害人银行卡中的人民币65000元转到自己的银行卡内,其中被告人王某分得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使用,数额巨大,属冒用他人信用卡,其行为确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网络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莫轻信网页上弹出的买卖信息;进行虚拟物品交易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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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游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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