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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Jason M. Bailey
如果勒布伦·詹姆斯(LeBron James)走下篮球场,你会发现他不仅是一位无以伦比的运动员,也是一块引人注目的调色板,因为他身上有几十个引人注目的文身。他把母亲的名字格洛丽亚(Gloria)纹在了右肩一个的皇冠文身上,而他的前臂上纹有儿子小勒布伦(LeBron Jr.)的肖像和数字 330——这是他的家乡,俄亥俄州阿克伦(Akron)的电话区号。
尽管这些文身与勒布伦·詹姆斯个人紧密相关,但他并没有文身的版权。
任何“固定于有形媒介中的”创意插图均具备获得版权的条件,而根据美国版权局(United States Copyright Office)的规定,此类插图包括用墨水刺进人体皮肤的文身。法律专家称,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法律默认文身的版权由文身艺术家拥有,而不属于文身客户。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不会造成困扰。律师普遍认为,在默示许可的规定下,人们可以在公开场合自由展示其文身,包括在电视节目或在杂志封面上展示。但如果文身以数字形式再创造,成为体育类电子游戏中人物形象的一部分,就会出现侵犯版权的问题。
“电子游戏是个全新的领域,”版权律师迈克尔·A·卡恩(Michael A. Kahn)指出,他曾担任拳王迈克·泰森(Mike Tyson)面部文身设计师的代理律师。“游戏人物是勒布伦·詹姆斯,但不是真人,而是詹姆斯的卡通版。”
美国游戏开发和发行公司艺电(Electronic Arts)在旗下的 FIFA 和 UFC(美国终极格斗冠军赛)的游戏中,已经再创造了 100 多个文身。例如,足球明星利昂内尔·梅西(Lionel Messi)的花臂、格斗运动员康纳·麦格雷戈(Conor McGregor)胸口的文身(一只在吃心脏的大猩猩)。不过,在艺电公司的美式橄榄球游戏 Madden 中,只有少量人物拥有和现实生活中一样的文身。
艺电的发言人没有回应置评请求。艺电曾因 NFL Street 这款游戏的封面插画出现了跑卫里基·威廉姆斯(Ricky Williams)身上的一部分文身,而面临一项侵权诉讼;但文身艺术家于 2013 年撤诉。
很多美国运动员工会都会授权视频游戏出版商使用运动员的肖像,体育经纪人也建议运动员在文身前争取获得许可协议。文身艺术家更有动力签署此类协议,他们也不愿错失可能为自己的作品起到宣传作用的客户。
文身艺术家戈蒂·弗洛雷斯(Gotti Flores)称,他至少花了 40 个小时为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N.F.L.)接球员迈克·埃文斯(Mike Evans)文身;埃文斯是 Madden 中为数不多的一个带有文身的运动员。弗洛雷斯说,他居然授权这项作品复制到这款游戏中去,这也让他自己感到震惊。
“真的,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弗洛雷斯说,他签署了放弃索赔的声明书。“让我的文身出现在游戏里,这有点蠢。”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文身许可都能像以上案例一样达成和解。
例如,2K Games 的子公司——游戏开发和发行商 Take-Two Interactive 目前至少面临 3 起诉讼。美国联邦法院对这些案件中任何一项的裁决都会对体育运动视频游戏产生涟漪效应,因为这些游戏公司都非常务实。
因为在旗下的 NBA 2K 系列游戏中使用了 3 名运动员身上的 5 处文身(其中包括詹姆斯身上的两处:他儿子小勒布伦的肖像和家乡阿克伦的电话区号),Take-Two 于 2016 年被这些文身的版权方 Solid Oak Sketches 公司起诉侵权。2017 年,一名文身艺术家也出于类似的原因(詹姆斯身上的“格洛丽亚”文身和一些其他运动员身上的文身)对 Take-Two 提起诉讼。今年 4 月,另一名文身艺术家也向该公司提起诉讼,因为 WWE 2K 游戏的好几个版本中都使用了她给职业摔角手兰迪·奥顿(Randy Orton)设计的文身。
有 3 名文身艺术家授权 Solid Oak 使用其文身作品,肖恩·罗姆(Shawn Rome)和贾斯廷·赖特(Justin Wright)是其中的两位。罗姆和赖特称,他们受到了该公司创始人马修·西格勒(Matthew Siegler)的欺骗,再也无法起诉了。他们说,西格勒当时找到他们,提出了一项方案,把他们的文身设计纳入到服装系列中,最后却不了了之。
“他(指西格勒)就是在盗用文身艺术家的成果,”罗姆说。
在提起诉讼之前,Solid Oak 向 Take-Two 索赔 81.95 万美元的侵权费用,同时提议支付 114 万美元来换取在未来使用文身的权利。
西格勒没有回复置评请求。他的首席律师达伦·海特纳(Darren Heitner)称,Take-Two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文身,而西格勒只是希望能获得公平的赔偿。Take-Two 的副法律总顾问彼得·C·韦尔奇(Peter C. Welch)称,他不会对未决诉讼作出评论。2K Games 的发言人称,公司不会对法律事宜做任何评论。
法学教授克里斯托弗·约恩·斯普里格曼(Christopher Jon Sprigman)在美国纽约大学教授知识产权相关课程,他认为 Solid Oak 的诉讼相当于勒索和对版权的恶意破坏。
“不该由他们来告诉勒布伦·詹姆斯说,他不能和有关方面就自己的肖像许可达成协议,”普里格曼教授指出。“名人、或任何人都有能力这样做,这是他们个人自由的一部分。”
Take-Two 通过法律文件争辩道,Solid Oak 所拥有的文身在 NBA 2K 游戏中非常罕见,图像大多一闪而过、非常模糊,但法官于今年 3 月对提请撤销案件予以驳回。
美国北伊利诺伊大学法学教授约兰达·M·金(Yolanda M. King)对这方面的案例做过大量研究,她指出,对任何一方的裁决都会成为重要的判决先例,这其中涉及到文身版权所有者该如何行使其权利。
然而,在版权案例中,确定实际损失的确比较困难。此前,一名文身艺术家因游戏开发和发行商 THQ 在《终极格斗冠军赛》(UFC Undisputed)中使用其设计的文身向该公司索赔 416 万美元。2013 年,破产法院法官作出裁决,职业摔角手卡洛斯·康迪特(Carlos Condit)身体右侧的狮子文身价值 2.25 万美元。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
尽管电子游戏公司愿意为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付版权费,但它们可能不想为使用文身支付费用并承担额外的负担——毕竟,他们要和成百上千位文身艺术家就版权进行谈判。
金教授说:“从商业的角度来看,更加切实可行的方法或许是游戏中不出现任何文身,或者在人物身上添加一些属于公用领域的文身设计。”
但如果这样做,就背离了 2K Games 等游戏发行商的使命:他们竭力在游戏中复制篮球运动员的形象,尽量使人物接近于现实生活中的模样,包括其所在球队的服装、经历和篮球场。
“我的文身是我性格和特质的一部分,” 詹姆斯在一份支持 Take-Two 和 2K Games 的声明中写道。“如果人物身上没有我的文身,就不是我真实的写照。”
来源:好奇心日报
原地址:http://www.qdaily.com/articles/59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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