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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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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Re: Re: Re:痛苦的信仰——我的网游情结
完颜小康: Re: Re: Re: Re:痛苦的信仰——我的网游情结
关键词是"体验"
我理解一下,你的大概意思是,如果一款篮球游戏是NBA背景,因为现实的因素,会比CBA背景更能增加对玩家的吸引. 这点我承认的,只是我认为这个背景吸引玩家,不是一个功能,不是游戏性,只是在营销策略上的手段.
策划要做的是设计出可玩性高的功能,去增加游戏的游戏性,让玩家喜欢这个功能,乐于玩这款游戏.如果策划没有好的背景,又或者是必须凭空架出一个背景,难道要先出本畅销小说不成?
玩家或许会因为喜欢某个NBA明星来体验这款篮球游戏,倘若这款游戏并不具备游戏性,玩家会因为这些NBA明星而继续喜欢这款游戏吗?
冲着<天龙八部>背景去玩这款游戏的玩家有多少?这款游戏的实际人数呢?其中天龙游戏进去之后你会发现背景故事跟游戏是两码子事.
假如说只是营销手段,那是否可以推出,在已经加入游戏之后,游戏背景对玩家的影响已经不存在了?
还是以篮球游戏为例,如果说在游戏过程中对玩家没影响,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发帖要名单补丁之类的东西?如果说有影响,那为什么不能被归入所谓游戏性的范畴?
如果您对于游戏性的定义就是“游戏中功能的集合”,那您当然无需证明游戏背景和游戏性有没关系,因为那根本就不在定义里。只是对于这个定义,合理么。
最后两段只能用来辩驳“有好背景就是好游戏”,但是没法推翻“背景对于游戏存在其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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