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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3: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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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uanli 于 2013-1-24 14:29 编辑
大部分人的本性:
1.对自己idea的绝对信任与自己想象中的结果的成就感,
2.对非知根知底他人的不信任与与生带来的轻视,
3.不同经历,背景所决定的强烈的对不同事物的主观意念。
从而导致大部分团队在缺乏一个仲裁者的情况下很难达到统一意见,意见都没统一的情况下成员都是按自己观点所延伸的模型在干活,遇到不赞同的别人观点时由于无法说服对方,生硬地修补衔接,甚至略过带过,这样完成的产品必然是四不像的,是一个每个成员都有遗憾部分的产品。这种产品让玩家接受的概率很低。
所以项目死的很多,死了之后,大部分人又因为上面的1,2,3点而形成的严重偏袒自己的归责,追责思维相互推脱责任。
在一个团队里,每个成员都知道和承认其他成员的所擅长的方面,每个方面都有一个能有权威和令所有人的信任的人,那是个了不起的团队;若每个方面具有权威和令人信任的人还会尊重其他人的观点,认真思考对比做出决策的,那么这是个1+1远大于2的团队。但实际情况是刚组成的团队经过短时间的磨合根本无法达到第一种情况,有一个高能力的仲裁者才是创业项目效率与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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